政策背景
2020年4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2020年9月我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区别于以前的突出特征之一,对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出了多项明确的要求。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之举。在此形势之下,需要识别我国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的现状和差距,提出能够满足新要求的相关领域重点工作和措施。
- 新固废法第十六条、第七十五条明确提出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能力的要求。
- 新固废法第三十六条、第七十八条明确提出产废单位建设和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固体废物管理的要求。
- 新固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八十二条明确提出一系列依托信息化技术实施的管理制度。
2020年12月31日,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推进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快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和水平,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把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提升到新的高度。